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
司法鉴定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1. 委托 :
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的委托,或当事人在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时通过律师事务所等方式委托。
2. 受理 :
鉴定机构对委托事项和材料进行审查,决定是否受理。
受理后,签订《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》或出具《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》。
3. 初次鉴定 :
指定具有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工作。
对于复杂、疑难或特殊事项,可能指定多名鉴定人。
4. 补充鉴定 :
如果初次鉴定存在缺陷,可以通过补充材料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,而非直接重新鉴定。
5. 重新鉴定 :
在特定条件下,如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资格、程序违法、结论依据不足等,可申请重新鉴定。
6. 复核鉴定 :
对鉴定结果进行复核,确保准确性。
7. 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:
完成鉴定后,出具正式的司法鉴定文书。
8. 出庭 :
鉴定人可能需要出庭解释鉴定结果或回答相关问题。
以上步骤确保司法鉴定的合法性、公正性和专业性。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鉴定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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